“警官当村官(兼职)密切了警民关系,促进深入农村抓治安,做好公安执法服
务。”这是今年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对福建漳浦县佛潭镇边防警官出任“村官”的做法,作出的批示。
福建省漳浦县佛潭镇前几年,辖区吸毒、贩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问题突出,连续三年被上级列入重点整治名单。2005年,福建边防总队漳州边防支队针对辖区治安状况,在漳浦县佛潭镇试行边防派出所警官任“村官”的做法。
“警官任村官”一年多以来,佛潭边防派出所共立刑事案件118起,破获97起,破案率83%,破案率同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1%;行政(治安)案件立案232起,查结218起,查结率93%,查结率同比上一年度提高了7%,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曾表示:“这是个好做法,要继续总结、完善、推广”。佛潭边防派出所被共青团漳州市委授予了“青年文明号”的称号,被公安部边防局荣记集体三等功。
11位民警兼任村支部副书记和村长助理
2005年5月,经漳浦县委组织部批准,佛潭边防派出所选派11名业务精、能力强的责任区民警到辖区11个村居挂职(7名党员干部被任命为村党支部副书记,4名非党员干部被聘为村长助理),展开了警官当“村官”的试点工作。警官任“村官”以后,帮助各村党支部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规范群防群治组织,建立健全了治保会、船管站、创安理事会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在此基础上,帮助村党支部建立健全了政治学习制度、培训上岗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例会制度、巡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量化了对治保人员的考评奖惩办法。
民警“村官”与11个帮贫助困对象结对子
民警当“村官”后,角色变了,担子重了,与群众接触更多了,“村官”把走访群众当作增进与群众感情的过程,加深了民警与群众的感情。
今年第1号台风“珍珠”过后,佛潭镇沿海地区遭受严重损失,为切实帮助辖区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灾后损失,佛潭边防派出所11名“村官”民警打起背包,走出警营,深入7个村组织灾后自救。11名“村官”民警积极奔走于村“两委”,与村干部探讨灾后重建的各种利民救济措施,并将专款救济、申请低保、低额信贷、损失补偿等有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为民举措“第一时间”送到村民手中。在“村官”的努力下,共有9户村民申请到专款救济,4户受灾严重的村民获得佛潭镇农村信用社贷款。“村官”们亲力亲为,先后帮助20余户村民返回修缮好房屋;深入走访26户受灾严重的孤寡老人、特困户、孤儿等弱势群体,结成11个帮贫助困对子,为他们送上金额达1000多元的柴、米、油、盐基本生活用品,为14户受灾严重的农户申请专款救济,并为孤儿免费购置学习用品,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村官”民警组织创建平安活动显效果
“村官”民警在当地村党支部的支持和佛潭边防派出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了“平安渔船”、“平安渔港”、“平安养殖区”等具有边防特色的“创安”活动。在各村成立了创安理事会,充分调动社会积极力量;在人员流动量大、隐患多的地点建立治安岗亭,进一步增强了对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组建11支专业护村巡逻队,每支巡逻队由6人组成,队长由“村官”担任。采取“定时、定点、定线巡逻以及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三定一结合”模式,对重点路段、店面、企业单位、主干道等部位开展交叉巡逻,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并积极开展了“两抢一盗”、吸毒贩毒的整治活动。
目前,漳州边防支队继续创新,把竞争机制引入到“村官”的管理中,把“村官”的工作实绩纳入部队《干部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龙海市,漳浦、诏安、东山县边防辖区推广了警官任“村官”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