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省直驻廊坊各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常务副县(市、区)长、发改局局长,各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