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首页>>新闻资讯>>政法新闻>>正文
肖扬强调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新闻来源;
发表日期: 2006-11-9 16:14:56
法制网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王斗斗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
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7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就死缓制度,肖扬说,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就是要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的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当前,我国废除死刑的社会物质文化条件尚不具备,运用死刑惩罚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仍然是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肖扬说。
  肖扬强调,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后,要继续坚持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不能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依法严厉惩罚,就达不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他进一步分析说。
责任编辑: 
佚名
  相关新闻 

打击犯罪 维护
树立沿海思维 

市人大代表继续审议市政府三个报告
中国三方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惩治官商勾结 
最高检审计署联手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会商机制 
部分路段超载多 客运场站监管少 
法官职业化不搞一刀切 
肖扬要求改革创新行政审判制度 
东盟合作与法律服务论坛将举行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2006年年会举行 
珠海中院着力打造专家型法官
最高院抓紧起草公司法司法解释
罗干会见韩国大法院院长
永远年轻的何祚庥——最早揭露法轮功的人们
别把记者当敌人 广东新闻发言人模拟“唇枪舌剑”
美促台通过军购案 宋楚瑜回应:美无权干涉
 
 · 推荐新闻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主管
廊坊民主法制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