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党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严守政治纪律。认真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
要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等有关规定。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要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要协助党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把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规定,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
切实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逐步完善并认真执行住房、医疗、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秘书配备等方面的规定。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学风和文风。
坚持以良好的作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和效益、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开展监督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情况的检查,保证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