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解决执行难纳入综治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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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06-10-27 11:38:41 |
法制网讯 记者袁成本 说起执行难,最难的是涉及政府部门以及受地方保护的案件。山东省把解决“执行难”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有望解决这一顽症。 “解决执行难,单单依靠法院,往往是按下葫芦浮
起瓢。”山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冀怀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省委政法委和综治委下发文件,将协助执行情况、自动履行情况、预防和制裁暴力抗拒执行情况等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这是山东执行工作的特色。” 对这一要求,山东各地纷纷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全省17个市和134个县(区、市)综治委已经实施。威海市还出台了《威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综合治理考核标准》。 冀怀民对这项制度充满信心:“这是一个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如同给地方和部门‘保护’戴上了‘紧箍咒’。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感到了其威慑力,支持、配合、协助法院执行的意识明显增强。” 不仅如此,一些行为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如党政机关干部批“条子”、打“招呼”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违法干预执行或处置暴力抗拒执行措施不力的行为;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行为,等等。 据介绍,山东省高院正积极参与推进国家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建设。全省17个中院和141个基层法院已经建立并运行了以法院为主,工商、公安、金融、劳动等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对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其融资、信贷、出入境活动等将受到制约,信誉评定也受到影响,有力地促进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有的地方还实行了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人大组织本地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涉及本地有关部门、有关企业的案件,集中协调、敦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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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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