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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
新闻来源;
发表日期:
2006-10-27 11:51:21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民间游散艺人的营业性演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
200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1997
年
8
月
11
日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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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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