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7月25日 南宁开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投票。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新黎社区选区,选民们正在投票。 当日,广西南宁市的8个县区、102个乡镇6651个选区,在全国率先开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投票工作。这次全国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6亿多。 新华社记者 周华 摄
推荐、介绍、确定代表候选人,是选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环节。它是代表“入口”的第一关,对于调动选民的参选积极性,保证当选代表的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推荐程序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采取组织推荐与选民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也就是说,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渠道是两个: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选民推荐。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代表候选人是一项生动、具体的选举活动,要严格依法进行,主要涉及四个问题:
第一,如何把握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的规定。一是提名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既可以单独提出代表候选人,也可以联合提出代表候选人。在实践中,一般采取联合提名的办法。即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经协商共同提出代表候选人。这种办法便于统筹考虑代表的结构比例,平衡各方面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效果也好。二是哪一级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即:选区内的政党、团体的组织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设在县、乡的政党、团体的组织也可以推荐本级的人大代表候选人。
第二,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按应选人数提,还是按差额数提。根据选举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在选举实践中,经常遇到推荐代表候选人是按应选人数提,还是按差额数提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中强调,每一选民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者联合提名的候选人数也应以不超过应选人数为宜。
第三,选民是否可以自荐当代表候选人。我国的代表候选人,采取的是推荐制,而不是申报登记制。选民成为代表候选人,必须有政党或者人民团体推荐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对于个人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团体或法定人数的选民推荐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但在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选民自己提出当代表候选人的意愿,并且附有10个以上选民联名推荐。对于这种情况,选举委员会要认真核实,区别情况处理。对于反映选民真实意愿、合于法定人数的推荐,不管是选民主动推荐的,还是被动推荐的,都可以列入候选人名单。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法,取得选民签名的,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妥善做好相应工作。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本人要求选民联名推荐自己为代表候选人的行为,在政策上应当严格把握,做到不提倡、不宣传、不炒作。
第四,提名代表候选人有何要求。根据代表法,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因此,选出的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素质和能力。推荐代表候选人,要与法律对代表的要求结合起来。一是,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二是,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选民。这次中央文件强调,“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三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当注意优化代表结构。中央文件强调,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有适当数量。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保证。连任的人大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要实现上述规定,必须首先在代表候选人中保证有一定比例、数量。四是,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具有履职的素质和能力。代表不是荣誉称号,也不是荣誉职务,代表是要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这就要求代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应综合考虑上述对代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