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强化对审前羁押过程中人权状况的监督。建立规范化的看守所全民监督机制,允许社会各界和普通公民在不影响监管的情况下,经过登记程序参观看守所。如此既能够有效监督看守所合法监管,又能摒除全民对看守所的恐惧和偏见。同时完善对实施酷刑的公职人员的惩处机制,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心。目前我国对看守所监管人员的惩处机制单一,没有建立对监管人员因监管失职造成被监管人员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对监管人员进行惩罚的监督机制,致使监管人员失职导致被监管人员遭受人身损害事件泛滥。 刑事诉讼中的酷刑遏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伴随我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对酷刑的遏制机制亦将逐步完善,我们应当警惕审前羁押监管中存在的酷刑,尽快建立相应的遏制机制,让酷刑在人权保障的呼声中离我们远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