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章志远:《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之初步探索》,载《中国公法网》,2004年1月17日。
[24]杨福忠:《试论法律规范的正当性》,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
[25]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369-370页。
[26]对高级行政法院设置的构想,参见章武生、吴泽勇:《司法独立于法院组织结构的调整》(上),《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
[27] 袁曙宏、李洪雷:《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载《行政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8]孔祥俊著:《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第383页。),
[29]李哲 :《我国司法解释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载《国家民商法审判网》,2006年3月24日。
[30]孔祥俊著:《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第383页。)。
[31] 季卫东:《法律职业的定位―日本改造权力结构的实践》,载其所著:《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9页。
[32] 袁曙宏、李洪雷:《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载《行政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3]李哲:《我国司法解释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载《国家民商法审判网》,2006年3月24日。
[34]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载于其所著《法治秩序的建构》,第66页。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