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各部门也要按照中央要求做好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二是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要动员和激励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在抗震抢险斗争中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注重把政府推动和运用社会各方面力量结合起来、把建设物质家园和建设精神家园结合起来,坚定大灾面前压不垮、大难面前不低头的决心和信心,互帮互助、苦干实干,在中央和全国各地大力支持下,用自己的双手和辛勤劳动重建美好家园。三是要坚持科学规划、分步推进。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百年大计,要从长计议,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尊重规律、运用规律,深入调查、缜密研究,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总体安排、分步推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包括地震灾区干部群众在内的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高质量地推进恢复重建工作。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全面统筹、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努力争取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让灾区人民满意,让全国人民满意。
会议指出,为了加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央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组织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北京、辽宁、河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湖北、安徽、天津、黑龙江、重庆、江西、吉林,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县(市)和甘肃省、陕西省受灾严重地区。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方,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为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持,优先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夯实灾区自我发展的基础和能力。
会议指出,重大自然灾害给人类造成重大损失,也加深了人类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我们要组织力量,对这次汶川特大地震以及抗震救灾工作进行系统的研究总结,从而更加深刻地认识和把握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国情,更加有效地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全社会灾害防范教育、完善应急体制机制,更加有力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会议强调,实践再一次告诉我们,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发展才能为我们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打下坚实物质基础。今年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经济不利因素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这说明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宏观调控是卓有成效的,也说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强劲的动力和活力,具有应对困难局面的能力。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十分复杂的局面,不确定因素增加。我们既要正确估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又要充分认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局面的充分准备。
会议强调,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灵活性,把握好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稳健的财政政策对结构调整、保障民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一是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注重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着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千方百计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要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完善储备体系,确保重要产品和物资的有效供给。要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加强价格监测,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二是要全力抓好农业生产。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解决粮食问题的主动权。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组织,确保夏收夏种顺利完成,抓好秋粮生产,力争全年粮食获得好收成。受灾地区尤其要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抓好抢收抢种,严密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加快水利重建,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要强化协调配合,强化技术指导,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工作。三是要扎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紧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大力优化投资结构,稳定和完善外贸政策。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五是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下,积极应对挑战,勇于克服困难,努力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加快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要在全国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勤俭节约活动,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行政开支,把资源更多用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上,用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上,用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