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头号职业病深度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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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法制网 |
发表日期: |
2006-12-22 16:05:47 |
对尘肺病“无知在先、无奈其时、无助其后”,是农民工遭遇职业病危害并导致危害不断升级的真正原因。
湖南新化农民侯济民在一家国有煤矿干了多年采掘,2004年10月被查出患上尘肺后停工。一停工,手头就紧得很,在等待吃和穿的老婆、孩子面前“抬不起头”。2005年春节前夕,他找矿领导请求解决“过年钱”时,却得到了这样的“安排”:“要钱好说,下洞子挖煤去,挖多少就给算多少。”
无奈的侯济民最后竟然只好重新下井。在缺乏额外谋生手段的农民那里,贫困仿佛是成群结队外出打工的“招募令”。贫困的农民甚至到了并不忌讳死亡的境地,连那些尘肺病人高拱的坟头都拦不住他们冒险的脚步。
在山西、河南的一些煤矿、金矿井下的采掘工中,有陕西省旬阳县红军乡的3000多农民,相当于全乡每户一人。这个乡已有不少人死于尘肺,而更多的人仍然在干着与他们同样的活计。 贫困之能置人于死地,正如尘肺一样给人的是活煎熬。
尘肺虽不可逆转,但绝对能预防。农民并非尘肺病天然的“易感人群”,他们迷茫的命运显然源于防治的失控。
在企业全面落实防治的主体责任之前,在中央着力解决农民、农民工的问题之时,打工农民要远离尘肺病的危害,还有待维权意识的自我觉醒,尤其是在受到侵害时敢于拿起依法维权的武器。
“健康而有尊严地工作”绝非奢谈。研究表明,近年来,沿海一度出现的“民工荒”正在向内地蔓延,除新增劳动人口供求关系趋近平衡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劳动用工开始进入工价、福利提高的阶段。也就是说,“民工荒”部分地是因为企业的原因引发。
在利润不断被摊薄的杀价竞争中,企业继续维持原有的低工资、无社保、无权益的运行模式,终于无可避免地造成劳动者“反弹”。“民工荒”实为“民工慌”,是农民“用脚投票”的结果。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在于“用人单位负责,行业依法自律,政府依法监管,职工群众监督”,农民工身处生产一线,既是职业危害可能的受害者,也是职业病防治的直接受益者,完全能够理直气壮地成为“职工群众监督”的主导者,自觉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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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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