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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政能力 政府要适应与各类社会组织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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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发表日期: 2007-3-23 14:07:19


  陈清泰说当前,还应把握时机、控制力度,加快培育和建设生产要素市场,逐步放开对土地、水、成品油、矿产品等生产要素和稀缺资源价格的实际控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加快环境成本内部化进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步伐。

  其次,政府要适应并且习惯与各类社会组织打交道,近几年发展迅猛的商会、行业协会等,已成为社会治理架构中的重要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不应该视这些社会组织为自己的“竞争对手”,而应该放手让他们发展,并且建立通过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的新型机制。事实上,一些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标准制定、同业竞争规范、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及反倾销应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政府部门来说,要坚决把原来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职能“释放”出来,交由社会组织来完成。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党委书记欧可平认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还体现在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就是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从而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学会如何进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依法行政从约束权力入手

  到政府部门办事,有些群众还是习惯于“走后门”,因为他们怕正常程序不能正常办理;遇到了纠纷,有些群众不敢去打官司,因为他们怕执法人员“吃了原告吃被告”,怕官司打赢了也执行不了。

  类似的现象还可以举出许多。在我国,依法行政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面临着挑战,依法行政这一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还任重道远。这对我们的干部队伍提出更高要求。

  依法行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一些地方依法行政落实难,首先是一些干部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权力寻租”、“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些代表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的位子就很容易腐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作为主管药品监管的机构,掌管着审批权,药品注册就是其中分量最重的一个。谁能拿到批号,全由药监局拍板。进一步说,全由关键部门的“一把手”说了算。

  这种高度集中的审批权,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必然异化为某些人、某些部门谋取私利的工具,被扭曲成“权力寻租”的交易场。有的审批机关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任意提高或降低审批标准;有的随意增加审批费用;有的则利用审批权大搞“权钱交易”。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专业充当权力掮客的代理机构,发展成颇具规模的“审批经济”。出现这种情况,说到底,是一些掌握审批权的部门,权力无人监督,以权谋私太容易。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詹毅认为,行政审批权的设置本来是为了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想真正发挥这种作用,就必须将审批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保证行政审批沿着法治化的轨道运行。

  全国人大代表、六安市委书记倪发科告诉《了望》新闻周刊,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起接受监督的执政理念,并且将监督制度化、常态化。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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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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