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执法遭遇“对手”:是谁催生了“电子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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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06-9-25 11:26:05 |
“电子警察”作为一种交通监控的重要方式,目前已被各大城市广泛运用,而由“电子警察”引发的暗中执法和“阳光执法”的争论从未停止过。 围绕“电子警察”、“电子眼”的争论近年来一直沸沸扬扬,争论不休。2005年,在北京卖菜的外来工杜宝良,由于在同一地点违反交通禁行标志105次,被隐蔽的摄像头拍摄下来,而收到了来自交警部门的万元罚单。此事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从而掀起了一场关于交警暗中执法弊端的大讨论,许多有识之士提出,应该尽快改变交管部门的执法理念,变暗中执法为“阳光执法”。“杜宝良事件”也因此被媒体称为推进暗中执法向“阳光执法”转变的标本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目前正在积极推动“阳光执法”。2006年初,四川省成都市交管部门将在路口路段新增设的200个“电子警察” 位置全部向社会公布。湖北省要求“电子警察”阳光执法,全省“电子警察”前方50米至100米处将设置提示标志,使暗中执法透明化。有关专家认为,从“电子警察”到杜宝良事件,再到“电子狗”现象,反映出目前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就是“电子警察”所代表的管理方式出了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转换思维,改变执法理念,变暗中执法为“阳光执法”。做到了公开执法、阳光执法,“电子狗”这类的动西就会不禁而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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