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8年初,南京和许多中国的南方城市一样少有地飘起了漫天的雪花,人们在惊叹于这罕见的雪景之余,也深感到了出行的不便。尤其是一些本就步履蹒跚的老人迎着风雪独行,更显出了几分萧瑟,几分艰难。面对雪天滑倒在街头的老人,善良的南京市民的内心却在扶与不扶之间挣扎。
一位网友在他的博客中写道:“老人摔倒了,头上流着血,很多人看着不敢过去,一个女孩扶起了老人,路人在窃窃私语:这女孩一定不上网不看报。女孩在人们异样的目光中悄悄地离去了。”
不久前的“彭宇案”在南京市民心中留下的阴影还没有散去,搀扶路上摔倒的人被讹上怎么办?谁能证明你是雷锋?雪后的南京被这些沉重的问号压着,就在街头出现了这样一种特别的现象。针对一个司法判决,法官的考虑可能很多:证据的证明力,当事人的情绪和承受力等等,但其社会效果却终究会实实在在的摆在那里,雪后的南京有些冷,人们在善良与理智中彷徨。
法律可能是复杂的,因为法律需要复杂、精确、完备的程序来实现正义的最大化;法律可能也是简单的,因为正义与良知始终在人们的心中。数月以后,我们之所以再提这个旧案,只因为司法判决的社会效果在雪后南京的街头清晰地显现。
泰辉
中国古代,长期以来都是行政官与司法官不分,两者合二为一,司法是行政官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内容。这就使很多官员都没有司法科班出身的专业背景,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谈不上什么专业水准,像狄仁杰、施世纶这样的专家型人才实在是少之又少。但这并不能就说在中国历史上各种民刑案件的审理工作就是一片混乱。事实上,大多数官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都在本着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进行判断。这和我们现在所说的法官的“自由心证”当然不是一回事,但肯定有相似之处。
正因为古代的官员没有那么细致的专业划分,所以他要做到知行合一就比较容易,判案不仅仅是判案,还要将其行政官员的道德教化功能融入其中。因此,忤逆不孝者、婚外偷情者都要和触犯了刑律的人一样挨板子,甚至坐牢。在古代的官员看来,以司法判决的方式宣示道德,教化民众是其治理地方的手段,更是他的分内之事。
时至今日,我们的官员职能划分更细了,专业性也更强了。随着法律逐步演化成为一个庞大而繁杂的学科,法律的专业性已无人敢于挑战,法官职业的专业化也早已不再是一个问题了。为了强调法官的专业性,有人曾经把法官与医生相并列,认为两者的专业性是一样的。但这似乎又是一个想开窗子,就得先嚷着挑屋顶似的命题。要想让所有人都认可法律的专业化,就得先把法律职业神秘起来。不可否认,法官需要专业的知识,专业的思维,专业的训练,这些都与医生有相似之处,但是归根到底法律是什么呢?法律是社会的秩序,是道德的底线,它不会有医学那么强的神秘性。这可能也就是马锡五审判法能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被广泛接受的原因。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法律就在人民群众中间,就在人们的心中。
南京的“彭宇案”经过了人们一番慷慨激昂的热议之后,本来已经归于平静了,不管法官的判决是否让人看不懂,不管这个叫彭宇的年轻人赔钱该不该,也不管人们对这一判决有多少的不同意见,时间还是要前行的,老百姓的日子也还是要过的。可是,几个月以后,南京下雪了,下雪就难免有人摔倒,面对摔倒的老人,人们心有余悸,该扶不该扶呢?扶了会不会惹祸上身呢?毕竟法官的专业水平和老百姓对事情的理解能力有差距。
其实,一个老人摔倒了,家里人为了给老人治病花了很多钱,一时承担不了,想拉个人垫背并不新鲜,关键是法官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依据“自由心证”来判决,而且这种“自由心证”还是人道德的最低标准,不是你撞的你就不会去扶。那么,罢了,不是我撞的,以后我就真的不去帮助了。我们说一个司法判决有法律效果,就是法官在判案时要忠实于法律,也有社会效果,就是它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种社会效果可能不会马上显现出来,但它却是真实存在的,几个月以后,它如此清晰地显现在南京的街头,面对需要帮助的人,人们在善良与理智中间徘徊。绝不是说南京人不会出手相助别人,而是说,在帮助之前,人们有了一些犹豫,多了一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