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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发挥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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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 发表日期: 2006-11-12 14:22:19
       今天下午3时,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和全国普法办举行启动仪式,介绍关于开展“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的情况。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在会上发表讲话,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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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各位来宾、朋友们,同志们,今天由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主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和法制日报社承办,中国普法网协办的“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正式启动。举办这次活动,旨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优势和阵地作用,扎实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己任,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投身此项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向广大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来宾、各界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国已顺利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开局年。“五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创新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要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为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开创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10月,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并在切实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指导“五五”普法期间,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做好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有序、蓬勃开展。

    这次由百家政府网站、新闻网站、普法网站和商业网站共同参与举办的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我们基于对新时期、新阶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分析,着眼于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需要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借鉴以往法制宣传教育的传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决定。这次活动是发挥网络优势,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落实意见精神和要求的重大举措。20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证明,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人们在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和形式上,需求日益多样化,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的人们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存在很多差别,我们应该继续传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如报刊、影视、墙报、板报等基础上,进一步根据人民对普法形式需要的多样性,综合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方式,以生动有效的形式达到最好的普法效果。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以其容量的巨量性、传播速度的及时性和覆盖面超越地域性,符合宣传教育规律和特点等独特优势,广泛的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极为重要的一种普法渠道。

    举办这次活动,就是为了充分发挥互连网络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把法律知识传播给社会公众,同时通过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为了开展好这次活动,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做好今后互联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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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阿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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