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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 重新犯罪率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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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发表日期: 2007-12-19 9:01:22

法制网记者 于呐洋

  “你问社区矫正?3年前,我还真想不明白,犯了罪,不住监狱,怎么放回来了?谁家隔壁住这种人能不怕?要是他再犯事,咋办?可两三年里,我们社区的那几个社区服刑人员真没犯事,我也明白了社区矫正还真就让服刑人员变好了。”家住北京市朝阳区郎家园社区的张大姐说。
  四年前,北京城的老百姓如果知道身边哪个人触犯刑律,而且不在监狱里服刑依然在自己生活的社区里居住或者劳动时,心里很难接受,如果还经常和这种人见面,更是难免会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但是,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百姓对社区服刑人员有了正确认识。
  据零点公司调查,85%的北京市民认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80%以上的市民能接受在其所在社区实施矫正工作,68.8%的市民能接受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确立下来,越来越多的市民表示愿意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我国从2003年7月开始率先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6省(市)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开始了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全新探索。
  截至今年9月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全国25个省(区、市)的130个市(州)、672个县(区、市)、5865个街道(乡镇)展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1万人,解除矫正5.4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8.7万人。据统计,这些地区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1%,很多地方还实现了零重新犯罪率。

  基点:平视社区每一位服刑人员

  17岁的小强,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现正在北京某社区接受社区矫正。2006年11月,香港慈善爱心人士刘栾雄向“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委员会”捐助基金项目,在国内寻找像小强这样有轻微犯罪记录并有学习愿望的家境贫困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资助。全国首批得到资助的有5名未成年人,每人获得1000元的培训资助基金,小强就是其中之一。
  “那时我太傻了,就想着要出去玩儿,没想到抢完钱是这个后果。刚被判刑时,我的思想包袱特别重,心想这下我完了,一辈子都要受社会的排斥。后来我每月都到朝阳区阳光社区矫正中心接受心理辅导,很多我不愿意和父母说的话,都愿意和心理老师聊聊。通过她们的开导,我也确立了生活目标,我现在还年轻,应该去学习,争取3年内能读完大专,以后找份工作,做个自食其力的人。”年轻的小强对未来充满信心。
  “谁能没错呢?有了错误,及时改正就行,我们不能总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社区服刑人员。要真诚地关心帮助他们,不能俯视他们,也不能要求他们都当典型,做好事,应像对待正常人一样去平视他们,使他们尽快回归社会。”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局长荣容说,社区矫正要着重关心、帮助未成年人,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振作起来,毕竟他们还年轻,我们应当帮助、协助他们走好以后的路。

  赢点:泊头尝试社区矫正专职协管员

  2005年春,泊头市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为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等问题,泊头市在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中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帮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近日,泊头市30名经聘用的社区矫正协管员全部通过岗前培训,深入到15个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一线开展工作。
  据统计,2005年4月以来,泊头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2人,很多服刑人员的实际困难得到解决,无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一定要以一个常人的心态来面对问题,人都不是完人,做错了事并不可怕,只要你能勇敢面对,能够认识并积极改正错误,你照样还是个好孩子。”这是泊头市司法局泊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协管员李振琴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鼓励。李振琴每隔半个月就要与社区服刑人员见面一次,每个月都要与社区服刑人员家属见面,做到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有波动时必访,生活有困难时必访,社会交往有异常时必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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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祁书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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