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法律人的思维和民意的冲突,我也注意到了。比如在刘勇案中,有些声音说二审判决没有透明公开度,这个评价是对的。但有的声音,如否定程序正义,作为法律人,我是不能接受的。随着案件尘埃罗定,对程序正义的否定等等我们发现其没有影响中国的法治进程。于是这里关键是法官怎么看,法律人怎么看。托克维尔谈美国陪审团时说“陪审团为法律的学校,民众通过其参与司法过程,慢慢理解甚至接受了法律人的思维过程。”我们没有办法让民众接受,因为我们没有制度让民众参与司法进程,判决结果是审委会讨论的,不是陪审员能决定的。所以,中国法律人和民众思维有距离,是司法封闭造成的,不该因此否定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王锡锌:
谁的城市?谁来参与?我想,城市不仅是居民的城市,城市会成为一个巨大的舞台,外来人要遵守其规则,利益受到其影响。在这个意义上,那么如果外来人被排除出规则参与制定,那么他们没有义务去服从。很多不好的后果,都是把边缘人排除出公共生活造成的。
我同意一种观点:中国执法中的猫鼠游戏,根本出路是城市管理的民主化。城市是大家的城市,是公共生活的空间。
对于你提到的一种担心“都成为城市人,那么是不是城市会爆炸?”我想只要我们处理好3个问题就可以解决:1市场。如我们的校园治理项目,我们说北大南门的烧烤等问题,我们也得想没有需求哪会有供给?于是市场需求供给调节会发生作用的。2社会规则的制定也得关注乡村,如果乡村不能很好建设,人口过渡在某些点上集中就有可能。但人口不是过渡集中,人口也有流动。乡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来就会好很多。3经济发展。农业在中国经济中的位置?如果农业的重要性被提升,人口的流动就有可能是多向的。
提问同学3
司法改革的出路在哪?
陈瑞华:
中国司法改革只有一个出路--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就是说,我们必须能够发育出利益集团,才能发展出制衡公共权力的力量。法学家倡导的改革,有2大劣势:1我们没有力量,不是利益界团。司法改革是利益分配,学者难以领导一场改革。2整个改革忽略了民众的力量。这是局限。
司法改革何处走?我想只要存在3种力量就好。
1出现衣食无忧有社会地位的中产阶层的出现。
2强大的自治的律师队伍。日本的司法改革律师就发挥了巨大作用。
3让民意引导到制度建设的层面。对个案的处理,法院必须秉承证据,不能过分用民意。但制度,民意尤其存在的空间。
满足以上3点,理性的健康的民意就会成为左右中国司法改革的力量,中国司法改革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