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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申请学历学位认证说明
新闻来源;
发表日期: 2006-10-27 16:20:59

七、联络方式

(一)如有查询,请通过电子邮件(E-mail)或传真的方式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办公室联络:

电子邮件:chancy@stnet.cscse.edu.cn 

interco@stnet.cscse.edu.cn

    真:(8610)8230 1166

(二)如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办公室的工作有任何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E-mail)或传真的方式进行投诉:

电子邮件:wmche@stnet.cscse.edu.cn

        inquiry@stnet.cscse.edu.cn

    真:(8610)8230 1166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络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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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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