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记忆法则——献给所有爱好学习的朋友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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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法律图书馆 |
发表日期: |
2007-5-4 10:13:21 |
按语:司法考试的成绩又出来了,又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所以也特以此文献给那些还在苦苦为司法考试努力拼搏的学子们。 二十多年前,当我被一次又一次高考的失利困惑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这样一个有关人脑的生物学常识。人脑只能有序地记忆五到七个关注点,因此我给自己定下了,五个记忆点为一个记忆单元的循环记忆法。从此就这个学习方法,我一路过关斩将,经历过了一次又一次考试。有关这个法则我在《经验就成公式和流程才有价值》(学习版)一文中有所表述,但是我一直没有能找这记忆法则的依据,留下了一个遗憾。 直到上个星期,我去逛书店,一来看看有什么新书,同时看看自己写的《穷律师、富律师》一书销售情况,看到了一本由美国巴巴拉.明托著的《金字塔原理》一书。出奇制胜手翻了一下。 该书在第一章就讲到了人的思想也是由金字塔结构组成的,随后又提到了一篇由乔治.A.米勒写的《神奇的数字7±2》,米勒认为:大脑在短期的记忆中无法一次接纳7个以上的记忆项目,大脑比较容易记住的是3个项目,最容易记忆的是一个项目。 这意味着,当大脑发现其需要处理的项目数量增加到4个或5个以上时,就会开始将其归纳到不同的逻辑切范畴中,以便记忆但是经过训练,一次记忆5-7项目是比较现实的。 以上所说的一切正是我一直在采用的学习、记忆、思考、行事的法则,我如如获至宝,立即就把这本书买了下来,今天把有关的内容与感受记录下来,与爱好学习的朋友们一起分享。 “金字塔原理”的核心思想是: 1、每一层次的思想观点必须是对低一层次思想观点的概括。 2、每一组的思想观点必须属于同一范畴。 3、每一组的思想观点必须符合逻辑顺序。 例如面对以下单元:牛奶、葡萄、桔子、黄油、土豆、酸奶油、胡萝卜、鸡蛋、苹果一堆看似乱七八糟的东西,如何在短期内记忆,如果死记硬背,肯定比较困难,不是缺这个,就是少那个。 但是如果进行分类: 1、蛋奶产品:牛奶、黄油、酸奶油、鸡蛋; 2、水果:苹果、桔子、葡萄; 3、蔬菜:土豆、胡萝卜。 如此记忆起来就非常省时省力,而且每一组都不超过短期记忆的极限。 再如我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对概念与名词的理解都是按照法律的定义的逻辑结构模式来理解与记忆。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 1、法律是一种意志, 2、统治阶级的意志; 3、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4、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5、法律社会规范或行为规范。 法律是一种意志是个大概念,是对2、3、4、5的概括,而2、3、4、5四个平等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这个概念的特点进行归纳。而且排列有严谨的逻辑顺序。 法律是一种意志 法律是一种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是一种意志,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是一种意志,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是一种意志,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成为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 如此排列后,法律的概念的金字塔结构与层次就很明显了,而且从下而下有严谨的顺序与逻辑结构,其实所有的书、论文、文章都必须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才符合学问的要求,否则就会显得凌乱,而使读者不得要领。 《金字塔原理》一书,全面阐述了该原理,并在具体运用上作了深入的剖析,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 结合本人学习的经历,在学习过程中最容易犯的错误有以下几种: 1、不问青红皂白,对概念与名词不加思考地强行记忆,加上人本能会对某些细节有偏好,理解不透自然记忆不扎实,考试的时候就会丢失的部分,针对目前的考试方式,就非常容易因多选或少选全错。 2、不善于分组,并把各个记忆点归纳到上一级的逻辑范畴中,记忆没有层次与方位感,所有的记忆点都是终极信息点,如此就很容易受记忆的生理极限的制约,丢失信息。 |
责任编辑: |
乔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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