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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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中国人大网 |
发表日期: |
2006-12-8 15:15:37 |
1986年以前,法律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撤职权没有规定。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组织法,考虑到在本级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如果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依法处理,因此增加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撤职权。但是地方组织法对行使撤职权的具体程序未作规定,实践中在这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撤职案应由谁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否可以提出撤职案以及如何处理撤职案等。监督法在总结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撤职权的经验基础上,对撤职案的提出主体、处理、审议和决定作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撤职制度。这对于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完善人大的监督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一、撤职的内涵与意义 1.撤职的内涵 撤职不同于因工作变动、离退休等原因的正常免职,撤职是对有违法、违纪或者失职、渎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任期届满或者正常卸任之前,依法撤销(解除)其所任职务的一种行为。因此,撤职同罢免一样,具有惩戒性质,但不是行政处分。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由其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把握地方人大常委会撤职的内涵,要注意与以下几种解职行为相区别: 一是与“免职”的区别。人大常委会既有撤职权,也有免职权,但撤职与免职不同。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过错,如违反纪律、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等。免职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可以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当然,在某些情况,免职也适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相比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度要轻一些,或者是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现在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撤职与免职在性质上不同,在程序上也有所区别。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的程序一般是:(1)免职案由提请任职的“一府两院”正职领导人员提出;(2)免职案中一般只需简单说明免职理由;(3)常委会对免职案进行审议后即予表决。撤职具有惩戒性,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因此,除提请任职的“一府两院”首长有权提出撤职案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可以提出撤职案。同样,因撤职具有惩戒性,因此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必要时还应对撤职案所指控的行为是否属实进行调查,所以,监督法规定可以就撤职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相比而言,免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程序则简单一些。 二是人大常委会决定撤职与公务员纪律处分中“撤职”的区别。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人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其中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一般由公务员所任职务的任免机关批准。人大常委会决定撤职与纪律处分中的撤职相比,后果都是解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其区别在于:撤职处分属于纪律监督,是按纪律处分的条件和标准对违纪人员给予的处理,被处分人员有权申诉和申请复议。人大常委会决定撤职体现人大常委会对所决定任命公务员的政治监督,包含了对公务员的纪律监督,但不限于纪律监督,还包括对公务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在程序上,不存在被撤职人员进行申诉和申请复议的问题。 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人员,也存在依法给予撤职纪律处分的问题。如遇此类情况应如何办理呢?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公务员,其职务的解除权属于人大常委会,但是,如果撤职处分由人大常委会作出,与人大常委会的性质不符,因为它不是纪律处分机关;如果撤职处分直接由公务员所在机关作出,则与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相冲突。在实践中,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需要对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人员给予撤职处分时,一般先提请人大常委会撤销或者免去其所任职务,然后再执行纪律处分。 三是撤职与“罢免”的区别。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罢免与撤职在性质、作用等方面,比较类似。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行使部分国家权力。人大常委会的撤职权实际是人大罢免权的延伸。也正是如此,监督法对撤职案的提出、处理和审议等程序的规定,参考了地方组织法关于罢免的规定。其不同点在于两者行使的主体不同,罢免权由代表大会行使,撤职权由常委会行使。也正是行使主体的不同,带来了范围的不同,罢免对象包括“一府两院”正职领导人员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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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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