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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启动
农民工成为法律援助主要对象
新闻来源;
发表日期: 2006-10-25 9:34:20
西宁10月11日电 记者韩萍 青海省自1998年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来,全省120余万贫困人口、21万残疾人及大量的农民工已成为法律援助的主要受益者,这是记者从青
海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获悉的。
  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日前在西宁中心广场启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青海省、西宁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工、青、妇及残联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海省监狱劳教系统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代表,青海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他们在现场陈列展板,接受咨询,解答涉法问题。
  在当天的服务活动中,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服务手册等5000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份,接待当事人咨询四百余人次。本次宣传月活动期间,有关部门还将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义务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活动。
  据悉,自青海省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三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八千余件,近万人得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为当事人累计节约聘请律师服务费用580万元。
  青海省委副书记白玛,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沈何,副省长赵永忠等领导出席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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