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2004年司法考试分数查核仅限于试卷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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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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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06-9-23 13:29:37 |
| 问:今年司法考试分数查核为什么仅限于试卷四
答:分数核查仅限于试卷四,对于由计算机评阅的试
卷一、二、三,不进行分数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从网上考生们的反映看,一些考生认为前三卷的成绩与自己估算的分数有一定的出入,因此希望司法部允许对前三卷的分数进行核查。对此,这位负责人说,关于司法考试的分数核查问题,在司法部公告和规范性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即分数核查仅限于试卷四,对于由计算机评阅的试卷一、二、三,不进行分数核查。 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计算机评卷实行的是“双读制”,即每一张答题卡都用不同的阅读机读两遍,双读完全一致后,计算机自动统分计分;如出现任何不一致或者其他问题,必须进行三读或者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人工辨别。各类考试和司法考试几年来的实践表明,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前三卷分数的真实、客观。在计算机能够保证评卷结果客观性的前提下,我们认为除统分为零的情况外,不再对前三卷进行分数核查,是恰当的,也有助于提高分数核查工作效率。 另外,为增进评卷工作的透明度,我们曾将今年试卷评判各环节的主要工作情况摄制成视频短片在中国普法网上播放,供考生浏览,以使考生们更多地了解司法考试评卷工作程序和现场情况。这是司法考试独有的做法,也得到了考生们的肯定,我们将在今后的评卷工作中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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