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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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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馆 发表日期: 2007-5-4 10:16:27

5、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以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6、第四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8、第七十五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9、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11、第二十二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12、第四十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3、第四十六条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4、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5、第四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个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被罢免的代表可以出席上述会议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罢免代表的决议,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6、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7、第七十七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  立法会议事规则由立法会自行制定,但不得与本法相抵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8、247、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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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乔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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