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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普法教育 强化依法治理———访司法部部长张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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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06-11-8 14:22:46

  5.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四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设取得新的突破。针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司法部与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等有针对性的指导普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四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建设又有新的进展,部分省(区、市)制定下发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6.法制宣传教育手段不断创新,效果不断增强。四五普法开展以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形式,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传统的教育手段和形式得到发扬和创新。从一五普法以来采用的一些传统的普法形式如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手段继续运用。充分发挥群众性文艺团体的作用,开展基层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丰富了宣传形式和内容。法制报刊、图书、音像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社会的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及时采取新的宣传手段,开辟新的法制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注意运用网络这一新兴媒体的优势,建立了中国普法网,日点击量越来越高。部分省市相继开通了普法网站。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得到不断创新,效果更加明显。

  记者:您认为目前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福森:四五普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应当承认,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法制传统缺乏、普法时间总的说来还不长等原因,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对普法的认识不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在无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凸显,不仅对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产生消极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尊重。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地方的法制宣传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点,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存在形式主义。一些地方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贴近基层、贴近百姓不够,实效性不强。五是一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存在厌战情绪。一些人认为普法工作开展了十几年,没有必要再搞普法了;也有的认为,普法工作已经完成,应该转向依法治理。上述问题和思想认识的存在,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记者: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已进入最后一年,请您谈谈今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

  张福森:今年是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对于进一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具体来说,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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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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