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税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法规教育;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宣传保障和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法律法规;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大力宣传世贸组织的规则、原则以及与世贸组织有关的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围绕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土地流转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税费负担、村务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抗击非典斗争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强《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了依法防治非典工作。
3.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四年来,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大力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蓬勃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积极举办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制讲座,集体学习法律知识,普遍成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法律课程列入了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必修内容。部分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规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之前要进行法律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国家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逐步深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与上岗执法资格结合起来,与公务员职务任免结合起来。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各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意见,在中小学校实行法制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正在形成,广大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各地区大力推行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外出务工青年的法制教育得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明显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现代企业制度有了较全面的理解和认识。许多企业在决策程序、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企业担保、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依法制定了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既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4.学用结合,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重要的是要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在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中,各地把依法治理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实践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普遍建立了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前,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依法治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各部门、各行业在普及专业法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依法治理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司法部、民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在广大农村积极推进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促进了村民自治,保证了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同时,在城市社区普遍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方法途径,促进了依法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水平的提高,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促进了基层工作的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