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要求,要按照《决定》“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要继续深化试点,扩大试点覆盖面,健全完善试点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推动试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第二批扩大试点的12个省(区、市)要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推开试点工作。要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帮助矫正对象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
吴爱英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司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考试是国家授予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一种专门考试,只有通过这一考试的人员才具有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律师的从业资格。司法考试制度为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素质,实现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化提供了保障。从2002年开始,司法部已经组织了5次国家司法考试,为国家选拔了一大批法律专门人才。要按照《决定》关于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要求,按照“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目标和“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要求,认真做好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为国家选拔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
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决定》强调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明确提出了加强包括司法所在内的“两所一庭”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
吴爱英指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要按照《决定》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要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把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好,不断提高司法所装备和业务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司法所机构和编制问题;加强司法所管理工作,实现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不断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合现有力量,综合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基层党委政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