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揽,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
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强有力支撑,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揽,不断丰富建设内容,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实现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4、继续推进文明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揽,坚持“抓巩固、抓提高、抓养成”,以巩固创建成果、强化常态管理为着力点,把“六城联创”不断引向深入,已经创建成功的进一步扩大成果,未创建成功的加大创建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城镇、文明企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
15、不断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各级领导干部为主体,强化理论学习,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从学生抓起,从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抓起,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争做文明市民、现代农民。大 力推进学科学、用科学,普及科普知识,破除封建迷信。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等系列活动,构建学习型社会。
16、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一系列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唱响加快发展的主旋律。加强形势政策的宣传,加大经济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等方面的报道力度,推出一批“干事、创业、为民”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和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占领宣传主阵地。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营造利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坚持抓发展、保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前移稳定关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努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打造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7、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继续实施“十、百、千”工程,开展“无越级访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采取责任到人、挂账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信访听证、预警通报等项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带着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加强对群众的解疑释惑和教育引导工作。
18、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前移稳定关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确保在工作中不再制造新的矛盾隐患。搞好“四五”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
1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城乡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预防、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一的能力。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防范相结合,针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减少和消除治安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搞好群防群治。毫不放松地抓好与“***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斗争。坚持科技强警,科技防范,执法为民,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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