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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秦丹丹)2007月10月22-23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艾才国率领省人大法制委《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立法调研组一行6人来我是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瑞锋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市政府法制办、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部分市区中、小学教师对《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到霸州市一中进行调研。
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省人大法制委立法调研组组长艾才国对廊坊市委、市政府及廊坊市广大干部群众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推广普及普通话是一项关系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意义深远,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廊坊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鼓舞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50年推普工作的优良传统,自觉把此项工作放到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要再努力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同时,进一步重视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以科学求实的工作态度和知难而上的进取精神,努力开创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