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在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论坛暨河北省诚信企业授牌仪式表彰大会上,市明珠集团被省文明办、省“整规办”、省工商局等11家单位联合评选为“河北省诚信企业”。
构筑诚信经营的制度体系。为加强诚信建设,明珠集团在企业建立了省消费者联络站和12315投诉站,结合推行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化认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明珠集团《质量目标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等十几项数万字的制度文件。为严把商品质量关和销售关,制定了“四不进、五把关”制度;把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作为确保商品质量的“防护墙”,坚持把商品质量作为进货的唯一标准;按照《商品保质期临界警示制度》,定期清仓查库,分类排队,优化商品结构,对于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不是采取不负责任低价处理的方法,而是与厂家进行退换调剂,直至报损。
把握诚信经营的关键环节。明珠集团把诚信活动延伸到供货源头,把对顾客的诚信作为关注的焦点,把诚信理念涵盖到全体员工,把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规范的程序之中,做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要求、时时有检查、项项抓落实。在经营中,坚持与供应商共赢发展,与全国5600多个厂家建立了稳固的商品供应关系。明珠集团在和所有商户签订经营合同时,都把《反商业贿赂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以求共同净化经营环境。
丰富诚信经营的时代内涵。明珠集团采取经营部、超市自查与职能部室联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营部、超市每日班前对商品质量进行严格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反馈;职能部门每月组织联查,通过商品质量微机化管理,对各经营部、超市的商品质量和销售情况进行有效监测和动态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还从离退休老干部、热心顾客中聘请了15名企业义务监督员,真心诚意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