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首页>>立法前沿>>正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社会意见
新闻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表日期: 2008-3-5 15:36:59
    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近日公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不得购买农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否则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频发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应当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并对相关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明显加大了惩处力度。
  国务院法制办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08年3月1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wxhxp@chinalaw.gov.cn)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 
秦丹丹
  相关新闻 

全国律协完善行
法律圆桌:律师

解读: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剑指违法成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京闭会
中国进入修法高峰 法律体系凸显中国特色
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人大政协五年间:五年立法的五个精彩瞬间
贿选上的人大代表,人民决不承认
太原市公开招标起草地方性法规
律师法释义出版 由法工委司法部共同编写
香港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举行第一次全会
加强军法研究推动理论发展 军事法学研讨会召开
城乡规划法月底有望出台
城乡规划法注重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
关注专利修法
我国首部循环经济地方立法7月1日起在深圳实施
 
 · 推荐新闻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主管
廊坊民主法制网版权所有
武林榜免费流量统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