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宝林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2006年主要工作和2007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七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司法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6113件,结案率93.7%,诉讼标的额24亿元,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2006年,全市法院按照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坚持党的领导,服从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的自觉性,增强了坚持公正执法,落实司法为民的责任感。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工作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准确定位,即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我市“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集中精力上项目”,推进“壮县、强市、富民”,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工作中,两级法院深化严打斗争,全力维护我市稳定的社会秩序;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坚持公正司法,依法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眼和谐稳定大局,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更新司法理念,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建设。始终保持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为推进我市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大刑事审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824 件,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81 件,同比分别上升13.9%和13.1%。其中,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411件,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463件,审结制假售假、偷税、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 35件,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33 件。全年共判处犯罪分子2453 人,其中被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214 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92人, 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为在审判环节始终保持打击和遏制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我们采取提前介入、领导督办等方法,与公安、检察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做到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圆满审结了中纪委交办的“1·20”李涵静行贿、非法经营案和省法院指定管辖的衡水魏立宁等45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正确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相结合的方针,注重非监禁刑罚的运用,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负面影响。一年来,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62人,其中判处缓刑、管制64人。
三、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调节和服务功能,依法开展民商、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调处了大量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了涉及市内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纳税大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并平衡相关各方的经济社会利益,有效配合了全市重点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6939件,其中中院审结1099件。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配合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77件,其中中院审结57件。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在全市法院推广了永清县创建执行网络机制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6621 件,帮助各类经营主体盘活资金3.6亿元,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在去年的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统一行动中,我市法院在全省排名第一,市中院执行局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安次、广阳、霸州法院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在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全市法院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深入开展了“廊坊快发展,政法作后盾,发展上水平,稳定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审判职能,采取深入企业、村街讲法等多种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去年底,中院和开发区法院还邀请开发区内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座谈会,了解企业法律需求,通报法院工作,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回避风险起到了良好作用。
四、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发展“廊坊经验”
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河北省委 [2006]5号文件就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作出了部署。一年来,全市法院按照市委领导提出的“调解营造和谐,公正体现公平,为民联系群众”的总体要求,把深化发展廊坊经验融入到“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之中,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党政资源和社会资源,不断拓宽调解范围,扩大调解效果。全市民事案件调解率继续保持在80%左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超过50%,执行和解率达到34%,行政协调率达到30%,均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保持领先水平,特别是中院再审案件调解率达到41.7%,居全国先进行列,《人民法院报》在头版予以详细报道,中院审判监督庭两次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介绍经验。调解的大量运用,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的产生,我市法院涉法信访总量继续保持了“距离北京最近,越级进京上访最少”的好成绩,多次受到上级通报表彰。去年4月,河北省委在平山县召开构筑“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现场会,廊坊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司法调解的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各基层法院在立足“三位一体”、深化发展“廊坊经验”上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三河法院“无缝连接”调解,文安法院的“法庭零判决模式”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评价;广阳法院创建温馨调解室的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推广。去年9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十余家新闻媒体联合进行“和谐河北看法院”大型采访活动,省法院仅安排全省三个中院、三个基层法院和三个法庭接受采访,而廊坊中院、广阳法院和霸州胜芳法庭均位列其中,成为全省唯一两级法院同时入选的地市,再次为我市赢得了荣誉。去年底,中院作为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全国法院调解工作会议。
五、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胡锦涛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这一方针,创新工作思路,讲求工作方法,切切实实为诉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方便群众诉讼方面,积极完善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如两级法院普遍设立了调解速裁机构,完善了院长接待日,大厂法院制定了《司法为民36条》,大城等法院推出了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制度,永清法院录制导诉专题片在立案大厅循环播放等等,为引导当事人诉讼提供全方位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两级法院积极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不断加大涉及下岗职工、拖欠外地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的审理力度。全年审结涉及农民工案件544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款850万元;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决定减、免、缓交诉讼费用近300万元。在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中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32条具体措施,在全市法院强力推行,市委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为群众创造良好诉讼环境方面,全市法院积极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中心法庭建设。在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又有香河五百户和安头屯、固安柳泉、霸州胜芳、安次区仇庄、永清后奕等一批高标准多功能人民法庭已经建成或正在兴建当中,中院和广阳、霸州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建设进展顺利。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要求在工作中得到具体的落实和体现。目前,两级法院已全部跨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去年有70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院继2002年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后又再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六、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2006年,全市法院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开展“三公(树公心、作公仆、行公道)”教育活动,提升“三执(执文、执言、执法)”能力为载体,多措并举,不断增强法官队伍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水平。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中院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对中院和五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中院机关20多个科级职位进行了调整。两级法院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二是司法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广大干警以身边的典型为榜样,切实转变作风,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执法如山、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和英模群体。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认真落实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市中院颁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违纪违法零指标管理考核标准》,为每一名法官都建立了廉政司法档案,积极探索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腐体系,加大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全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四是教育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培训干警700余人次。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已占总数的85%,46人取得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历。去年共有48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为27%,远远高于全国11.8%的通过率,进一步充实了我市法官队伍。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开展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院制定的《关于接受和保障人大代表监督的工作细则》,主动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定期向全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 特别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中院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反馈到中院后,中院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严格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的条件,强化了对下指导工作,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院落实决议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12月初,中院两次邀请部分驻廊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进一步加强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聘请的381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通过培训,并积极参加法院案件的审理。全市法院还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与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紧密结合,构建更加紧密的内外监督机制,确保了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回顾2006年全市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法官队伍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部分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办案经费不足制约审判工作的开展等等。对于上述问题,全市法院有信心、有决心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是廊坊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七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方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三公”教育为保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增强“三执”能力,切实提升司法水平,为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格适用国家法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刑事犯罪,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我市“乘势而上,率先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全面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立足“三位一体”,不断深化发展廊坊经验,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系,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我市经济发展战略的落实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三是坚决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要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人本司法、和谐司法,从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不断拓宽司法为民的渠道,加大司法为民的力度,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树公心、作公仆、行公道,不断提高执文、执言、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法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司法服务水平。
五是大力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稳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与创新。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6]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揽,切实加强法院的政治工作、审判业务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审判方式,不断优化基层人民法庭设置。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全面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法院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