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出现的问题,专家学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其中呼声最高的是采取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实行阶段淘汰制。
专家们认为,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应至少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试全部采取客观题的方式,特点为考查范围广、难度比现行司法考试选择题相对简单,主要考查考生对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第二阶段的考试全部采取主观题的方式,由考生书面作答,考查考生的法学应用能力,侧重检测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其思维过程和理论素养。
权威人士指出,几年来,根据现实需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本着“基本稳定、适当调整、不断完善”的原则,从各个方面对司法考试制度进行了一些改进和调整,司法考试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由于司法考试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还处于建设的初创阶段。要建立一套相对成熟的、能适应我国国情的司法考试制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006年司法考试考生构成
年龄结构
25岁以下41.78% 26至35岁46.78% 其他11.44%
学历结构
双学士4.79% 法律专科5.27% 大学本科89.94%
职业结构
应届毕业生14.14% 检察院8.16% 法院系统11.87% 在校研究生7.79% 律师业4.76% 其他53.28%
国家司法考试大事记
2002年
3月13日,司法部发布《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月21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司法部设立司法考试司
3月28日,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出台
3月30日、31日两日,第一届全国司法考试统一举行,36万余人参加考试
2003年
7月1日,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开始报名,学历放宽
8月25日,司法部召开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强调完善制度重在落实
2004年
7月5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港澳居民参加2004年司法考试具体事项发布公告
10月23日,司法考试评卷视频短片可供考生浏览
2005年
5月24日,司法部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月29日,第二次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司法考试制度三五年内要有重大进展
6月11日,司法部召开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会议,提出加大司法考试监察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7月29日,司法部出台《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