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主题。地方保护只是得一时利益和眼前利益,但却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投资环境,这无疑是一种饮鸩止渴的行为,也是对法律的亵渎。基于这种认识,开发区法院在经济审判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不同经济主体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平等地予以保护,坚持“四个一样”,即: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一个样,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一个样,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个样,重点企业与一般企业一个样。我院审理的山西太原华杰实业有限公司与开发区荣盛公司工程结算款一案时,太原华杰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晋宏是全国政协委员,担心法院搞地方保护主义,不能秉公执法,曾向市中院写信反映情况。待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后,崔晋宏委员感慨地说:“开发区法院秉公执法,不搞地方保护,在这里做生意我们踏实、放心”。随后将一面书写“公正执法,促进发展”的锦旗送到法院,而且决定在开发区追加二期投资。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开发区法院存在人员少、涉外案件多、诉讼标的额大的特点,而开发区法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在司法管辖权方面存在挚肘,因此建议:
一是最高法院将涉外案件的管辖权放在国家级的开发区法院,而廊坊开发区属于省级开发区,所以我院现在还不具有受理涉外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建议将廊坊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二是开发区法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受理商事案件的标的额被限制在200万元以下,由于开发区内企业多,涉诉标的额大,按此办理往往会出现“开发区法院不管开发区的事”的尴尬局面,建议将开发区法院受理案件标的额提高;
三是开发区应建立人大、政协组织或者派出常设机构,对开发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发区人大、政协代表参政议政,同时也使开发区内的司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是开发区法院随着内设机构的逐渐完善,受理案件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现年均受理各类案件650件,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审判任务十分繁重。但法院目前仅有21个人员编制,审判员年人均办案220件,与全国法院系统年人均办案100件相比,翻了一番多,审判员加班加点平均三天要办理两个案件,非常疲劳,为了确保案件审判的质量,减轻办案人员的压力,使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不受到影响,建议按全国开发区法院平均50人的编制标准考虑,给开发区法院增加编制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