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立足南阳检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如何提高审查逮捕工作水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建立了3项新机制,确保侦查监督部门在准确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
举措一:“三见面一考察”
为正确行使不捕权,南阳市两级检察院对拟作“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实施“三见面一考察”制度。“三见面”,即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近亲属见面,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与被害人或者被害方近亲属见面。主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表现,听取嫌疑人有罪的供述和无罪的辩解以及了解被害人是否谅解或者愿意和解。“一考察”,即经过“三见面”工作后,对变更强制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采取的强制措施的种类是否适当,并对保证人的条件和保证金的数额进行审查,看能否确保诉讼顺利进行。截至今年10月,南阳市检察院共办理“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案件154件22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逮捕必要”案件数量上升234%,不捕人数上升152%,无一错案和影响、妨害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
举措二:对未成年人实行“五个必须”
南阳市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要求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特殊司法保护。即在实践中认真坚持“五个必须”:必须仔细核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户籍资料;必须调查清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无帮教条件;必须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教育;必须跟踪案件进程,向公安机关宣传“慎捕”执法思想。同时,该院还提出“四不”原则,即不着制服,不开警车,不在公共场所讯问,一般不中断在校学生涉嫌犯罪后的学业。
如唐河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在校生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思想,体现了执法的人文关怀。镇平县检察院成立了“少年检控组”,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案件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并尝试引入刑事司法和解机制等。
举措三:信访预警
为杜绝和减少在审查逮捕环节发生涉检上访案件,南阳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侦查监督干警的大局意识,实行侦查监督工作信访预警机制。一是严格范围,适时启动预警机制。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签批转办、市级以上主要部门领导签批意见、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涉及群体性事件、有久诉不息或进京赴省信访经历等情况要启动预警机制。二是缜密细致,搞好风险评估工作。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分析来访动因和问题的症结,搞好风险评估,并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三是综合评定,细化信访预案制定。制定预案时应写明受理时间、简要案情、可能引起信访的原因、处理意见,根据案件的发生、发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应对的工作方法、建议等。四是加强管理,严格工作奖惩制度。对应当预警而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的责任人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倒查,并取消该部门的年终评先资格。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使信访案件妥善处理,当事人罢访息诉的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