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检察官同志,他们比亲人还亲,他们帮了俺的大忙,让俺活了下来……”
张家芳,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毛集镇的一名普通农家妇女。记者面对她,听她说的最多的话是“俺能活下去了”。
张家芳能够“活下去”,得益于南阳市检察机关建立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检察救济机制。记者近日在南阳市所属部分县区调查采访时发现,这一救济制度不仅填补了司法程序的空白,还给了许多人生存下去的力量。
检察救济打破案件僵局
在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景合的办公桌上,摆着一双红色绣花鞋垫。“这可不是一双普通的鞋垫。”面对着记者好奇的眼光,冯景合有些激动地对记者说。
这个关于一双鞋垫的故事还要从一起刑事案件说起。
2003年7月25日夜,桐柏县毛集镇新庄村村民张家芳的丈夫刘振军与他人开着拖拉机从山区向外运送木材,当车行至江庄村曹碾组境内时,被该组自发巡山的刘道松等8人发现,他们以盗运木材为由将车拦下,刘振军下车与刘道松等人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
在追赶过程中,刘道松拾起土块,黑暗中砸向刘振军,刘振军摔倒了,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刘振军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外力导致内脏破裂致死。此案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始终无法查清刘振军是否被刘道松所掷土块砸伤致死,遂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刘振军的突然去世,使家庭重担一下子落在张家芳这个农村妇女身上。望着年迈的婆婆,三个未成年的子女,张家芳一度陷入绝望之中。张家芳多次到检察机关要求惩治犯罪嫌疑人,要求得到民事赔偿。
而就在张家芳一家陷入绝望之时,2007年7月,桐柏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刑事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检察救济机制”,使张家芳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桐柏县的该项机制,打破了以往先刑后民的传统思维模式,在坚持先刑后民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大胆探索采用先民后刑的方法,打破了案件的僵局。
桐柏县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积极协商,以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方式,先行解决了该案的民事部分,对8名共同侵害人作出共同赔偿刘振军51169元的判决,并及时协调执行。
在社会救济方面,检察机关先后7次到县民政局和乡民政所协调,为张家芳全家5口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30元的补助使她的家庭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依靠。此外,县共青团和妇联主动将张家芳及其三个子女列入“安康计划”和“春蕾计划”,进行重点救济。
看着一家人的生活有了着落,张家芳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2007年大年二十九,张家芳再次敲开了冯景合办公室的房门,她给冯检察长带来了自己手缝的一双红色绣花鞋垫和自家种的一筐花生。
“推行被害人检察救济机制的目的不仅仅是给一点钱,而是在司法程序救济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机制探索,它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弱有所扶、贫有所济、怨有所解。”冯景合手里拿着绣花鞋垫对记者说。
6名当事人不再为上访而活
南阳市南召县曾是涉检“上访大户”,因犯罪嫌疑人抓不到或证据不足案件搁置导致被害人合法权益“悬空”的信访占三成。一些被害人求告无门、生活无着、心理扭曲,成为“为上访而活着的人”。
1991年,南召县石门乡关德志与人发生殴斗被打成重伤,但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关德志看病花了两万多元无人补偿,年年上访。
9年后,犯罪嫌疑人病死,关德志又开始上告公安部门渎职,累计上访16年。
“关德志上访案暴露出过去执法办案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侧重于追究或不追究刑事责任,在民生保障上措施很少,而民生保障恰恰是保护被害人权益的重要体现。”南召县检察院检察长齐杰说。
自2005年起,南召县检察院建立起了检察救济机制,目前已有关德志等6名当事人受到救济,他们不再为上访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