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我省开始2006—2007年度收费审验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审验换发时间为2007年11月12日至12月14日。
据介绍,此次收费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的范围包括驻石中直及省直实施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的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包括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经营性组织)。
收费年审的时限为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对有群众举报的收费单位,审验范围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进行必要的延伸审验。
审验内容包括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是否使用省财政或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的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收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等。
据了解,换发收费许可证与2006—2007年度收费年审结合进行。对未按规定参加收费年审的收费单位或审验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不予换发新的收费许可证。
对审验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从严处理。逾期未进行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执收资格,核销其收费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参加收费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及时间安排可登录网址http://www.hebwj.gov.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