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巡回法庭”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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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廊坊日报 |
发表日期: |
2007-11-27 11:26:27 |
永清县法院在社区开设巡回法庭,居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打官司维权,很多官司通过巡回法庭得到了圆满解决。 走进社区庭审 11月3日下午,在永清县针织厂宿舍的调解中心,一间挂着“法庭”两个字的房间内,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案正在进行缺席审判。法庭里除了法官、书记员、两名原告外,还有十几名社区群众。缺席的两名被告曾向原告借了几万元钱,此后原告向被告索要欠款一直未果,无奈到社区里的巡回法庭上诉。 由于被告缺席,法庭进行了认定法律事实,1点45分就审理结束了。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内气氛平静,旁听人员始终安静地听法官审理案件。庭审结束后,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表情并不轻松。她告诉记者,虽然这个案子本身比较简单,可审理时法官要考虑到社区的特殊环境,审判过程显得特别复杂繁琐。 每周四,永清县法院的法官都会和书记员一起来到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李法官告诉笔者,巡回法庭每周四开庭,主要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此外还为居民提供咨询、谈话、调查、调解等服务,其中调解功能发挥得特别突出。 一间开庭室、一间咨询办公室再加一间当地社会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办公室,气氛相对平和。李法官表示:“我们到这里来办案,非常受居民欢迎。有时候旁听的居民一直站到走廊口。”由于旁听人多,又都是“案发地”的居民,使法官断案多了法制宣传的味道。“在巡回法庭断案,即使是很常见的案子,我们也要把法律道理阐释仔细。庭审结束后,居民们一传十、十传百。法制宣传的效果也就达到了。” 李法官介绍说。法院开办巡回法庭,通过社区审判服务点日常的法官接待、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及立案调解,把司法服务延伸到诉前。 贴近居民利于调解 据永清县法院法官介绍.巡回法庭启动以来的近10个月里.总共审理的近百个案子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全院信访投诉明显减少,执行收案同比下降20.83%。“巡回法庭的特点之一就是审理期限短,因为贴近基层群众,和当地居委会、社区调解中心的合作很紧密,法官比较熟悉具体情况,传送材料也很快捷,这就使得案件的调撤率相当高。”在成功调解的不少案子中,大量是家务事。“过去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巡回法庭利用社区调解员熟悉案情的便利,同时与当地的干部加强交流,解决社区中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很有优势。” 永清法院领导告诉笔者,经过长期调研,法院领导在综合一线法官的办案经验和永清县实际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巡回法庭这一新的工作模式。法院将审判地点搬到了社区,与乡镇调处中心合署办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那些机构的软硬件设施。该院民一庭庭长孙旭明介绍说,社区巡回法庭并没有减少审判环节,而是将一些环节进行了调整,如法庭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这一环节改成开庭前向当事人送达书面材料,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环节合并进行。这些调整使得审判时间大为缩短,办案效率大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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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秦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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