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代表热议反腐败国际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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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06-10-27 9:40:55 |
本周,位于河北省香河县的大型国际会展中心———“天下第一城”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来自137个国家和地区、12个国际组织成员代表近千人在这里汇聚一堂,出席国际反
贪局联合会第一届年会及会员代表大会。为期四天的会议将围绕“加强合作,有效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一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地位与执行面临的挑战;腐败犯罪的预防、定罪与执法;引渡与司法协助;资产的追回及返还的机制;反贪机构与金融情报机构间的合作等。 记者注意到,在以上议题中,各国代表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上来。 在分组讨论期间,我国学者提出,全世界很多腐败官员均携款逃往发达国家,享受腐败的成果。仅仅从打击的层面考虑还不行,应该采取预防性措施。世界各国政府应该联手建立相关机制,审查入境者的背景,从而防止其长期滞留的可能性。否则,腐败官员的这种行为会起到鼓励的作用。所以,国家间的合作十分重要。这一说法得到了亚洲代表的支持,马来西亚、印尼代表纷纷表示,各国间应该建立充分的合作,建立共同的防腐、反腐计划。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一些金融组织都可以参与这种合作。 来自马来西亚的代表认为,腐败导致了各国政府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削弱了公共管理的廉洁性和有效运作,挫伤了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自1957年马来西亚独立以来,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打击腐败犯罪的法律、法规,但这只是一种事后的打击行为,为了更有效地打击腐败犯罪,各国政府应发展专门的预警机制,争取将腐败犯罪消灭在初始阶段。 来自非洲的代表说,非洲是世界上腐败犯罪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其中公职人员腐败犯罪现象较为突出,虽然非洲各国政府一直在致力于打击公职人员的腐败犯罪问题,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还在于经济落后,公职人员收入低。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公职人员的腐败犯罪,公职人员应获得充足的报酬,并建立起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 在谈到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打击腐败行为的作用时,法国总检察长让-路易-纳达尔认为,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是一个独立、非政府、非政治、非赢利的司法性国际组织,也是当今世界惟一由各国负责侦查、起诉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机构组成的国际组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将在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推动各国反腐败刑事立法和司法,推动各国反腐败直接合作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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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登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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