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为了推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革命化、正规化和专业化建设,司法部作出了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开展为期一年岗位练兵活动的重大部署。一时间
,“岗位练兵”、“双六条禁令”等用语响彻全国,各监狱、劳教机关迅速掀起了岗位练兵的热潮。经过近10个月的磨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升,警察队伍的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岗位练兵成效显著。
练兵:四个阶段七项内容
司法部明确要求,岗位练兵分为准备阶段、训练阶段、考核阶段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要通过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打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全面提高公正执法、教育改造、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警察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切实抓好岗位练兵活动,司法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以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训练大纲》,练兵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使广大警察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二是法律法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三是警容风纪训练,培养规范的行为习惯;四是队列训练;五是基本体能训练,广泛开展跑步、擒敌拳、夺凶器擒拿等体能训练;六是岗位技能训练,主要是执法、管理教育罪犯、劳教人员所必需的岗位能力的训练;七是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协同作战训练。
与此同时,司法部还成立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对岗位练兵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岗位练兵活动的具体实施。
在中央政法委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部署后,司法行政系统及时贯彻落实,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岗位练兵活动的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对各项学习资源的优化、整合和运用。全系统广大警察普遍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有了正确理解,一些模糊认识得到了澄清,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大大提高。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以后,司法行政系统及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级监狱劳教机关结合岗位练兵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积极主动地把监狱劳教各项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进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司法部共派出10个检查组,吴爱英部长等四位部领导带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贯彻“双六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结果显示,岗位练兵在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监狱劳教机关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效果:“四多”和“五个不一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来,全国95%以上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在这场如火如荼的练兵热潮中得到了锻炼,经受了考验。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以确保练兵效果为目标,层层召开动员会议,深入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练兵计划,在练兵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浙江省创新练兵模式,按照“强化、分类、巩固”三步走的模式开展练兵活动,实行“测试———训练———考核”循环练兵法,明确了“7+1”训练模式,“7”主要依据司法部的训练大纲所规定的七项内容,“1”主要结合警察个人执法工作需要和执法能力实际,增加了计算机应用等训练内容。
北京市提出了以增强“五种意识”,提高“八种能力”为重点,在提高干警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的能力上下功夫。“五种意识”,即首都意识、警察的“身份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创新意识和公正、公平与文明执法的意识;“八种能力”,即对罪犯、劳教人员服刑服教全过程的掌握和控制能力;教育罪犯、劳教人员的能力;组织管理罪犯、劳教人员的能力;狱所内侦查能力;对罪犯、劳教人员进行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应用写作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