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和长远发展
——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法制网记者 王斗斗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正在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在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就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王胜俊指出,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使法院改革不断深化,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有序推进
“中央政法委‘大学习、大讨论’的通知下发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如何开展好全国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王胜俊强调,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和长远发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今年3月31日,王胜俊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了动员,明确要求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4月初到5月底两个月内,王胜俊先后7次对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门作出批示,明确要求把学习的重点放在深化理解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所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政治原则、重要指导方针上。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进行“大学习、大讨论”的学习交流。王胜俊发表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的讲话,这次专题学习讨论,为全国各级法院作出了表率,进一步明确了“大学习、大讨论”的目标方向和总体要求。
围绕法院工作确立十个论题
王胜俊说,“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当前人民法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必须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同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合理分解安排时段,高度重视思想发动和引导发言,明确规定能够确保学习讨论质量的检查验收措施,形成教育活动新的高潮。
“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紧紧地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具体司法实践上。”王胜俊说。围绕法院工作实际,王胜俊还亲自拟定了全国法院“大学习、大讨论”的十个讨论题目,为各单位开展研讨明确了方向和要求。
十个论题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如何认识和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如何认识和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如何认识和把握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认识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权威;如何认识和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如何认识和贯彻人民法院“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五个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如何认识和落实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如何认识和落实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应做工作上的表率、作风上的表率、服务上的表率。
“最高人民法院还就开展法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新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法院干警普遍培训以及新招录人员集中培训,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