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8户农民通过信用社代办员庞某将自己的血汗钱存入当地信用社。庞某做生意赔钱后,打起了8户农民的主意。因为当地信用社在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代办员不但可以代储户存款,还可以代储户取款,庞某便谎称信用社要“核查账目”,骗取了8户农民的存折,将8户农民的存款全部取出挪用。庞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庞某的行为败露后,8户农民拿着庞某出具的存款折收条多次到信用社要求取款,但均被拒绝。为此,8户农民起诉到法院,要求信用社支付存款。
刘忠强接收此案后,仔细核对了信用社的底帐,并到监狱找庞某取了证。刘忠强认为,信用社有义务保证储户存款的安全,8户农民存款被庞某挪用与信用社疏于管理有直接因果关系。他排除干扰,果断下判,支持了8户农民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信用社为8户农民如数支付了存款。
让公正成为现实,让合法得到保护,是刘忠强的不懈追求,可法官和法律也会有“无奈”的时候。但是,无论遇到多大的阻力和困难,刘忠强都锲而不舍,想尽一切办法保证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实现。
去年春天,内蒙林西县80多名民工到任丘市一家砖厂打工。平时,农民工只能拿到一些生活费,到年底,砖厂共欠农民工工资19万元。12月中旬,走投无路的农民工们起诉到法院。
眼看就要到春节,刘忠强比农民工们还着急。因为砖厂承包人当时已回容城县,立案第二天早晨5点多钟刘忠强就带领庭里的同志奔往50公里外的容城县。承包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异议,但因砖厂严重亏损无力为农民工支付工资。立案第三天,刘忠强带领庭里的同志查封了砖厂价值20多元的设备。不久,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农民工们的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后,农民工们还是高兴不起来,因为被告无力支付他们的工资,法院查封的设备也不可能马上“变”成钱。
该做的法院都做了,农民工们也看在眼里,即使拿不到钱他们也会感谢法院。但刘忠强依然寝食难安,依然在冥思苦想着这个问题:要尽快让内蒙的80位农民工们拿到钱回家过年。他开始“异想天开”了:为农民工们垫付一部分工资,先让他们过了年关。他这个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于是,任丘市法院打破常规和惯例,与砖厂所在地的石门桥镇政府协商后,两家暂时为农民工们垫支4万元工资,保证他们回家过年。
农民工们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刘忠强想到了,法院和当地政府做到了,农民工们表达不尽感激之情。拿到任丘市法院和石门桥镇政府垫支的工资后,农民工们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的路程。春节过后不久,该院执结了此案,为民工们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为了表达谢意,民工们特意为法院制作了一面锦旗,锦旗上端端正正写着7个金黄的大字:农民工的守护神。
他的办案习惯——一边办案,一边普法
他说:“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为希望的田野多撒些法律的种子,为新
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多尽一份责任。”
近些年来,刘忠强几乎走遍了任丘市大大小小的乡村,他发现,哪里法制建设进程快,哪里就发展快;哪里普法工作搞得好、群众法律意识强,哪里就稳定。于是,他得出一个结论:像人离不开水、离不开粮食、离不开阳光一样,新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离不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