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自己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他非常热爱农村,对农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情感;
也许是这个缘故,他经常要求自己:一定为农村群众尽到应尽的职责,一定为新农村的和谐与稳定作出最大的努力。
带着这种情感和责任感,近些年来他几乎走遍了任丘市大大小小的乡村,审结了700余件涉农案件。他审结的这些案件无论是群体诉讼还是个人诉讼,无论是疑难复杂案件还是普通案件,无论是判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
“任丘农村的治安形势一天比一天好,当然有他一份功劳!”有人这样说。
4月24日,第五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他被授予“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4月28日,他和其他“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代表受到罗干、周永康、肖扬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他,就是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刘忠强。
他的办案目标──审结一案,安定一方
他说:“审理涉农案件必须耐心地做当事人的
思想工作,思想工作做好了才能案结事了。”
了解刘忠强的人几乎都知道,刘忠强特别注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与别人有所不同的是,只要是自己主办的案件,再忙也要亲自上门给被告送达传票和原告的诉状,为的是通过接触被告,了解和掌握被告的思想情况,而且从这个时候就开始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当事人最初得知自己当了被告后,他们都会有一些反应,如有的会情绪异常,有的会就双方的纠纷发表一些看法,有的会提供一些证据等。他们的第一次反应是最原始的,一般也是客观、真实的,办案人员可以了解掌握被告的思想情况。在这个时候,办案人员不要送达了就了事,应不失时机地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刘忠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所以,他比较了解农民。送达的时候,他从不摆法官的“架子”,而是以“随意”去拉近与当事人距离:
“家有人吗?来客了!”
“哟,这花生不错,我尝几个。”
……
在拉家常中,见机行事,切入正题。
要是当事人家里有外人,刘忠强就把当事人叫到一旁亮明自己身份和来意。 这样,当事人容易接受,而且会感到法官是在为他着想。
这些“芝麻”大的事,很容易被人忽视,但刘忠强却很在意。他认为,注意这些小事就是一种无形、无声的思想工作:
“可别小看这些小事。如果注意了,就可以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取得当事人的配合。如果不注意,当事人就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或抵触情绪。等出现了这种情况再去做工作就被动了。”
刘忠强不仅注意这些小事,还随时随地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
有的当事人得知自己被起诉后“火冒三丈”,刘忠强就慢慢为其“消火”,防止双方矛盾升级;
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就是“帮对方说话”,因而有抵触情绪,甚至拒收法律文书,刘忠强就耐心解释清楚,想方设法消除误解、取得信任;
有的当事人年迈或性格倔强,难以疏导,刘忠强就先做其亲属的工作,然后再请其亲属协助法院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