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首页>>法界动态>>法院视窗>>正文
最高检下发意见:五类案件由检察长直接办理
新闻来源;
法制日报 发表日期: 2007-12-11 14:27:39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在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等环节,抓住重点,有选择地直接办理5类案件。
  这5类案件是: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对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更为适宜的其他重大案件。
  对于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案件的主要方式,意见作了具体要求。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采取以下方式直接办理案件:讯问重要犯罪嫌疑人,询问关键证人,主持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突破;主办审查逮捕或者审查起诉案件,通过阅卷审查等,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意见。
  意见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情况,应当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其工作的考评考核范围。
责任编辑: 
秦丹丹
  相关新闻 

当事人送锦旗谢
公安部“公安文

司法部举行授予三级警监仪式 217名警察晋升
包头中级法院定期查看担保公司财务报表
孟建柱: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安工作新期待
最高法院院长:深入十方面审判理论研究
公安信息通信三基工程建设推进会召开
河南法院系统力推行政审判指定管辖改革
曹建明:加强知产审判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
贾春旺:严查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职务犯罪
北京最大制毒案主犯被判死刑 涉案毒品166公斤
 全国公安机关依群众举报共破获涉爆案2145起
公安部要求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
贵州破特大涉外网络赌博案 公安部发贺电
引入4S理念 成都打造新型窗口服务体系
北京今年绑架案件人质安全解救率达100%
 
 · 推荐新闻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主管
廊坊民主法制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