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省市区政法委负责同志在参加分组讨论时表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这次会议,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不仅对刑事审判工作,对整个政法工作都有指导意义。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罗干同志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为刑事审判工作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缪蒂生认为,这次会议不仅关系到收回死刑核准权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问题。刑事审判工作并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而是政法机关乃至全社会共同的大事。政法各机关要共同努力,通力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西藏自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洛桑旦巴说,听了罗干同志的报告后,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加深了对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的理解。保障死刑案件质量是政法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党委政法委要为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作明、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大伟表示,应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确处理依法从重从快和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的关系,加大死刑刑事政策的宣传力度。
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傅镛堃表示,要充分理解和支持中央关于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重大决策,特别是要在基层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努力解决好审判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尤其要重点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素质。同时要规范政法各部门的办案行为,共同确保死刑案件质量。
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新民表示,为了贯彻罗干同志讲话精神,天津政法系统将进行专门培训,重点讲授刑事案件证据的提取、审查和认定问题,强化证据意识,确保刑事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