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连3月4日电 王金海 张世安报道: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披露,从3月1日至7月30日,大连市两级法院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据介绍,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执行六类案件:无法定事由超过法定期限未执结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困难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劳动争议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各级党委、人大督办的案件。
集中执行行动将以多层次、多角度方式确定强制执行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经济的、法律的措施也包括政治上的措施。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大连市两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十类强制执行措施: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曝光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通告限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境;通告限制被执行人工商登记注册、开发立项、限制工程招投标、限制多头开立账户及金融贷款;通告不履行义务人的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工商局信用体系以及政府网站;通告对不履行义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强制审计;悬赏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公布举报电话;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党政机关任职的,建议组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对部分案件采取提执、交叉、指定方式予以执行;对妨碍执行、抗拒执行并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