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蒋德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首批以自我报名方式(媒体称之为“海选”)被确定的20名候任人民陪审员,与按照传统的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10名候任人民陪审员一起,经人大常委会表决全票当选后,已于本月起开始履行其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据悉,这是全国首次以自我报名的方式选聘的人民陪审员。
据法院相关人士介绍,新任陪审员中,既有省、市劳动模范、大学教师、现役军人、医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也有普通职员、工人、社区工作者;既有党、团员,也有民主党派人士、普通群众。其中,退休人员占16.7%。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占九成之多,研究生5人。年龄在40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各占四成多,最大的65岁,最小的24岁。
过去,我国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多来自于组织推荐,但这也带来了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弊端。去年11月份,南京下关区法院在国内首先成功地举行了以选民自我报名的方式选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并从三百多报名者中经过审查、考核、面试、复试,最终遴选出20名素质优异者成为最终的候选陪审员,与按照传统的组织推荐产生的10名候选陪审员一起提交区人大任命。
有关学者表示,南京让公众积极参与选任人民陪审员,是司法透明化、公开化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不仅会消除司法机关的“神秘化”,而且也会增强法院判决的公信力。
2007年11月8日,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全区范围内所有96个选区张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2007年11月28日,下关区法院在清江花苑社区举行现场报名活动,报名参加此次人民陪审员海选的达到154人。
2007年12月20日全天,下关区法院组织了首轮面试。在三百多名报名者中,101名候选人参加面试,其中60人进入复试。
2008年1月4日下午,由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院、司法局组成考核组,对60名入围候选人进行复试。确定34人进入全面审查范围。
2008年1月14日至16日,下关区法院确定最后名单,拟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2008年1月22日,下关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邀请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等专家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了书面测试。
2008年2月29日,下关区人大常委会现场表决,顾百川等30位被提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全部当选。

破解“陪审稻草人”现象的有益尝试
2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大常委会现场表决,以自我报名方式被确定的20名候任人民陪审员正式被任命履职。有报道称这是我国首批“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
南京此举,意在破解一些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非正常现象。据该院介绍,2007年,该院原有的20名陪审员中有4人因种种原因,一年都没有参与过案件的审理。因为在这之前,他们都是有关组织推荐的陪审员,一些人的思想认识停留在“单位、组织指派的工作”上,且陪审员多是各单位骨干,本职工作与审判工作冲突时只好以本职工作为主。
当有人提出通过“海选”方式选拔任命人民陪审员时,很多人并不看好,该院还提出了“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的具体要求。最终,还是有三百多人报名参选。
此次南京“海选”陪审员,是针对实践中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非正常现象的一招“破解式”,选出的陪审员能否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发挥其应有价值和作用,尚需拭目以待。但是,南京“海选”陪审员这一形式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围绕着“海选”陪审员的争议以及整个海选过程带给我们的启迪却是深远的。
纪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