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苑大户型要按商品房价格标准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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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06-11-10 14:43:51 |
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共批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52个,规划住宅规模2600万平方米,18万户居民受益。作为政策性住房,今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主要户型面积为60到80平方米。在昨天市建委召开的政风行风建设汇报会上,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处长程建华介绍说,天通苑的大户型已经被要求按商品房价格标准出售。 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之初, 经济适用房的作用被确定为一方面解决市民住房困难,另一方面拉动房地产市场,因此天通苑等地区出现了大户型的经济适用房,而且长年滞销。为了妥善处理这些遗留大户型经济适用住房,消除大户型经济适用住房的负面影响,市建委已决定对天通苑未售出的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做出处理,由开发商按当地地价水平补交每平方米590元的综合地价款后按商品房出售“收回的资金将用于本市的住房保障支出。”程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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