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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厅(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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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普法网 发表日期: 2007-4-24 11:05:40
     为期4天的全国司法厅(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今天结束。研讨班期间,与会代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批示,深入学习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交流了前一段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体会和成果,对进一步开展教育活动进行了研讨。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今天的总结讲话中指出,通过这次研讨班,大家总结交流了教育活动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对教育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的理解,增强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明确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郝赤勇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目前,教育活动总体上处于学习培训阶段,成果还只是初步的,下一步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为此,要积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具体措施:一要深化学习培训。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分类组织,特别要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的干警进行专门集中学习培训,增强学习效果。二要梳理存在的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清理本单位、本部门在工作指导思想、改革发展思路和队伍建设中的问题,特别是重点执法岗位和重点执法环节,分析根源、认清危害,为整改建制奠定扎实基础。三要实施分类指导。在教育活动中,要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不同特点,找准不同的突破口,力求“有的放矢”,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四要切实搞好各项教育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教育效果。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司法部党组研究决定,在近期组成10个组,分赴各地专项检查贯彻“双六条禁令”等活动的开展情况,首要任务就是检查各地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情况。年底前,司法部里还要统一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核,对教育活动进行检查。考核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补课,确保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郝赤勇最后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研讨班的精神,抓紧落实各地已经制定的方案,部署安排好下半年的各项工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今天的会议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赵大程,司法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乔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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