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深入十方面审判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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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法制日报 |
发表日期: |
2007-11-27 11:09:39 |
深入十方面审判理论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肖扬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判理论研究工作要深入研究以下十个问题: 第一、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要求,并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必须把各项工作与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国家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结合审判职能,认真研究审判工作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审判,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彰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大生机与活力。如何切实发挥审判工作规范经济关系的职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审判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要认真研究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司法途径,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要认真研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企改制以及完善宏观调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认真研究保护农村基本制度创新的问题,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认真研究加大对环境权益保护的司法制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认真研究司法统一尺度的问题,通过维护法制的统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要认真研究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努力适应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的新要求,为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作出贡献。 第三、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服务民生的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如何切实发挥审判工作调节社会矛盾的职能,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当前审判理论研究必须关注的课题。要着力研究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劳动权、获得报酬权以及社会保障、医疗、住所等方面的合法权利;要着力研究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问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也是民生问题的公共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 第四、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问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核心内容。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十七大报告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课题。着力开展审判理论研究,深刻把握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内涵,积极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推动法治国家进程,十分紧迫而必要。 第五、要深入研究司法公正实现的问题。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要求司法机关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时刻关注和维护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有效制度与机制,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审判理论研究工作,要认真研究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借鉴一切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和做法,使司法公正能够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要认真研究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要认真研究有效抵御权力、金钱、人情等法外因素对司法公正不当干扰的制度,使司法公正免受法外因素的影响; |
责任编辑: |
秦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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