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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治国与国家权力运行的法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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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信息网 发表日期: 2006-12-11 14:23:06
         国家权力是国家所拥有的、凭借其所能控制和支配的公共资源和价值而单方面确认和改变社会关系,控制和支配他人财产或人身体的能量和能力。就其性质而言,国家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是伴随着人类阶段社会的产生而普遍存在、并对人们生产和生活有着重要影响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以不平等为内核,以公共资源和价值为基础,以保障和和增进社会公交为目的,具有合法侵害权利和处分公共产品能力,是不可自由选择和放弃的。

一、国家权力运行负面作用及其原因
  权力运行是将法律上的权力转化为实际生活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过程,是体现权力价值及社会效益的重要内容。然而,权力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运用不当,则会成为侵犯人们权利的专制工具。正因为权力具有这两重性,所以有人称权力是一种必要的罪恶(权力之恶来自于人性之恶)。

  从负面作用看,因家权力的运行有两个重要特点:

  1、国家权力具有扩张性

  国家权力的实质在于权力主体可以运用国家强制力对权力客体实施指挥、命令、支配。一般情况下,权力主体的权力实现程度是与权力相对人的服从状况成正比的,即相对人越服从主体,主体的权力就实现得越充分。这使得权力易于突破自身的合理界限,出现对客体的奴役。从法律上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扩张又总是以牺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的,因而对于承受者来说,权力的扩张性乃是一种侵犯性。

  2、国家权力具有腐蚀性

  权力主体享有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可以依据法律的一般规定,直接参与分配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资源利益,实际地决定着人们的权力义务结构,每一种权力现象都无不同这样或那样的利益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权力运行过程实际上就是社会价值分配过程。由于权力在运行过程中能够给权力主体带来地位、荣誉、利益,因而对权力行使者来说具有本能的自发腐蚀作用。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诱发出各种腐败现象。

  权力支行过程中之所以具有上述负面特性,根本的原因有两个:1权力所有者与权力使用者的分离

  现代国家由于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民众参政议政能力参差不齐,不可能由全体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直接管理国家。人民通过定期选举产生代表机关,再由代表机关组织政府和司法机关一道行使国家权力。这意味着在国家权力的持有和行使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分离。这种分离隐含着在国家权力异化的危险。所谓“权力失控”就是国家权力不是按照权力所有者(人民)的意志行使,而是凭着权力行使者的意志、情绪或偶然的异想运行。所谓“权力异化”,就是国家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变,从而权力的行使不利于权力所有者或者偏袒部分所有者。

  2、人性和人格的弱点

  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曾指出:“如果人者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正因为以国家或政府名议行使公共权力的不是天使,而是人、而且是具体的单个的人,他们有着种种人性和人格的弱点,这些弱点对权力的作用方式及其作用程度,对权力的运行方向和运行结果,都会产生能动作用,甚至导致权力的异化,因而才需要对权力加以监督和制约。

二、国家权力的法律治理
  国家权力支行的负面作用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治理。在法治社会中,国家权力的法律治理是各种治理方式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国家权力的法律治理也就是依法权,即通过法律上的各种方式和手段对权力进行管理、监督与控制,国家权力与其责任相符并在法律范围内运行,以避免国家权力成为侵犯人们权利的专制工具。

  自从国家与法律产生以来,国家权力与法律就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法律表述权力,并且维护权力。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法律史最典型地表明了权力与法律之间的从属关系。另一方面法律又监控着权力,权力的合法化乃是现代社会对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要求。

  如何划定权力的等级和界限?如何保持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协调与投制衡?如何在权利的充分实现和权力的高效运行之间求得平衡?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找到比法律更好的解决办法。

  然而,法律本身是无力的,法律的权威和强制办本身也是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是从国家权力中派生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没有权力就没有法律。“无论持哪一种观点,法律都可被看成既是权力关系的表述,又是使这种关系形式化和合法化的主要机制。......在复杂的大规模的现代社会的范围里,相对地有权力的人需要一套精心制定的规则体系以指导并配合他的权力的行使。这既凭靠法律,又凭靠法律的结构。为了使权力有机化、正式化,法律结构规定了使用这种权力的必要条件。”可以说,法律的功能之一就是规定权力的分配以及权力的具体内容,使权力合法化,并为权力的运作、制衡提供一个稳定的程序框架。也正是在提供权力动作框架的过程中,法律借力制力,获得了自己独立存在的意义和高于权力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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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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